
曾於大專院校畢(肄)業之入學一年級新生,或修習教育部核准之學分班並取得學分證明者,得持成績單辦理學分抵免。
辦理流程:
● 學分抵免之原則規定如下: (一) 科目名稱及內容相同者可予抵免。 (二) 科目名稱不同而實質內涵相符者,得由各開課單位核定。
● 學分數不同,但符合抵免原則之科目,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 以較多抵免較少學分者,抵免後以較少學分數登記。 (二) 以較少抵免較多學分者,應連同另一相近科目合併抵免;該二科目合計學分數不得 低於欲抵免之科目。若無內容相近科目或課程專業領域明顯不同者,不予抵免。
2.請檢附成績單【正本】。不受理影本或非正式成績單。
3.於9/10前【郵寄】至註冊課務二組
因應延後開學,新生抵免不需親自到校辦理。採郵寄方式即可。
郵寄地址:845高雄市內門區大學路200號 註冊課務組
4.查詢抵免結果
查詢時間:9/21 12:00
查詢路徑:校務系統 → 教務資訊模組 → 教務資訊系統 → 成績作業 → SD0103-成績與四年計畫對照
何謂完成抵免:
(1) 【圖一】四年計畫對照查詢右側欄位,出現相對應科目且顯示【抵免】字樣,即為完成抵免。
(2) 【圖二】若抵免的科目,出現於頁面最下方,沒有對應上任何科目,【同為完成抵免】。
(3) 如果您預計抵免的科目,沒有出現於上述情況。請於抵免更正時間,至註冊課務組辦理修正。


5.抵免更正(請於此段時間內,完成抵免科目確認)
時間:9/28 10:00 - 10/8 17:00
地點:註冊課務二組(現場辦理)
Q&A:
如果對於【科目是不是可以抵】有疑問的話,請檢附課程大綱,由本組轉交審核單位確認。
學分抵免單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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