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科目抵免單
申請原則:
- 課程性質為校必、院必及系必者,限曾經修習但未取得學分或課程停開;選修以該系所開之選修課程為原則。
- 特殊身分:轉學或轉系生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未抵免科目者;輔系或雙主修須補修其規定必修科目者。
- 以較多抵免較少學分者,抵免後,以較少學分數登記;以較少抵免較多學分者,應連同另一相近科目合併抵免,該二科目合計學分數不得低於欲抵免之科目。
- 若無內容相近科目或課程專業領域明顯不同者,不予抵免。
- 本申請須經各開課單位核定及教務單位複核核可後,方得開始修課。已先修畢擬修科目方補辦申請者,若未通過教務單位複核,不予抵免。
- 若欲抵課程為博雅精選(通識興趣自選)課程,應由共同課程委員會審核並註明課程歸屬之學群(類別) 。
- 經核可抵免申請科目需俟成績及格後方進行系統抵免登錄,否則該科申請視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