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

Q1: 必修課程一定要在原班修嗎?可否到別班或外系修課?

Ans:

本系所開設之必修科目學生以在原班修讀為原則,除非因重補修課程衝堂,並經本系系主任核可,方得換班修讀,可利用每次選課期間的現場加退時間辦理。

 

Q2: 遭遇選課問題時要如何尋求協助?

Ans:

可向所屬學系反映或至註冊課務組櫃台協助。

 

Q3: 如因課程停開而未選到課該如何處理?

Ans:

註冊課務組為保障因課程停開而未選到課或學分數低於下限之學生的選課權益,於新學期之加退選作業結束後,有一個選課更正時間,請符合前者同學可至註冊課務組辦理選課(此更正階段只能補加選,不能退課)。

 

Q4: 如何辦理加、退選課程?

Ans:

依註冊選課手冊中,網路選課作業時間表,各年級選課系統開放時間加、退選課。

 

Q5: 選課不合規定如不辦理更正,會如何?

Ans:

若有選課不合規定且於更正截止日前未辦理更正者,除依照校規處理外,由註冊課務組逕行依下列方式處理:

1.學分不足者須加選至規定最低學分數,若選課結束後未處理者,將書面寄發逾期選課通知三次後,仍未加選者,將依校規退學處理。

2.同學的課表若有超修、上課時間衝堂、重複修課等選課異常狀況,若選課結束後未處理者,將依學生的選課記錄將後者的課程直接刪除處理。

 

Q6: 什麼情況可超修學分?

Ans:

1.大學部學生依照選課辦法第4條規定︰......(略)....全學期需至校外實習之特殊學系,實習當學期學生修習學分數下限至少九學分。 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含)以上或因修習輔系、雙主修、學位學程、學分 學程、就業學程,得加修四至六學分。

 

Q7: 什麼時候可以查新學期課表?

Ans:

基本上一般生新學期之必修課均由系統產生,可於第1階段選課當週依公告時間查詢選課結果。

 

Q8: 如何辦理校際選課?

Ans:

1.請至註冊課務組領取學生校際選課單一式 3 聯
2.填妥後,經本校開課單位及教務單 位簽章核可後,由學生持往他校辦理登記手續。
3.經他校相關開課單位及 教務單位簽章認可後,其中一聯由他校教務單位登記存查,另一聯由學 生攜回本校繳送教務單位登記存查

4.他校學生校際選課單由原校發給,經原校開課單位及教務單位核章後, 由學生持向本校接受選課之開課單位先行登記蓋章並至出納組繳交學 分費後,送教務單位核定蓋章,辦理選課手續。

詳細請見學生手冊中實踐大學校際選課辦法第十條之規定辦理。

 

Q9: 怎麼網路選課?

Ans:

自106-1起,本校選課全面使用新系統,請依循選課路徑選課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網頁→在校學生→資訊服務→實踐大學校務系統→輸入 帳號密碼→(左側)教務資訊模組→選課系統

詳細選課規定可參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公告之註冊選課手冊上網路選課操作說明。

 

Q10: 我是新生,我該怎麼選課?

 Ans:

詳細可上網下載或參閱寄發之註冊選課手冊,或直接來電洽詢各學系或教務處的註冊課務組詢問,我們會非常樂意提供線上操作指引。
另外大一新生除了體育興趣選項,需按照該班可選修的時間,進入選課系統後,由學生的志願自由填報外;大一體育選課登記時間,請詳閱新生手冊。

其他的必修課如:大一國文、大一英文和校院系所規定之必修課程,除特殊必修課各系另有通知同學自行加選課程外,一律由系統與系辦分配產生在同學的課表內,並不需額外加選;學系或他系選修課同學們可自由選課。

 

Q11: 選課期間,我怎麼進不了選課系統?

 Ans:

學號跟密碼正確的狀況之下

常見有下列幾種情形:

1.未完成網路教學評量問卷。(選課登記前,需先完成評量填答)

2.當天的選課確認送出次數已超過250次。

3.非選課系統開放時間,例如:凌晨系統維護時間。

4.非本學制或本年級進入時間。

 

Q12: 還未加選成功,第一週要不要去上課?

 Ans:
第一週上課非常重要,特別是擬加選的課程,應該去了解課程大綱,老師的規定與要求,自己的程度及背景是否適合修該課程,才決定是否要加選。

 

Q13:如何查詢自己目前的選課科目?

 Ans:
1.選課前後查詢:實踐大學高雄校區網頁→實踐大學校務系統→輸入帳號密碼→學生資訊系統(新版)→課務作業→SC0106-學生課表查詢

2.選課期間查詢:實踐大學高雄校區網頁→實踐大學校務系統→輸入帳號密碼→學生選課系統。

 

Q14:如何知道各科目現在選修人數?

 Ans: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網頁→實踐大學校務系統→輸入帳號密碼→課務作業→SC0103-課程選修人數查詢

選課前同學們可搭配利用學生資訊系統之SC0102-學期開課一覽表可查詢各學期的開課明細、已選上課程學生名單、課程大綱及選課條件

 

Q15:未修過「日文(一)」,可否直接修「日文(二)」?

 Ans:

根據本校選課辦法第十二條之規定:『有連續性或先後修習之科目,除該系有特殊規定者外,未經修習先修課程者,不得修習後修課程。』
故未修過「日文(一)」者不得直接修習「日文(二)」。若因各系要求不同,針對可跳修之連續性課程,會在課程表之備註欄內註明「可跳修」。

 

Q16:我是應屆畢業生,我有下修低年級課程或博雅全校共選課程,什麼時候可以拿到畢業證書呢?

 Ans:

應屆畢業同學若有下修低年級課程或修習通識興趣自選必修課程及全校共同選修課程,其課程結束時間與低年級同學一樣,故因為成績作業時間及製作畢業證書流程關係,將於七月底公告領取畢業證書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