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高雄校區111-2學期因應防疫規範調整教學方式說明

本校於3月6日起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實施調整校園防疫新制。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本校採行實體授課為原則,並配合教育部指引辦理相關防疫措施。

 

防疫指引重點摘述說明如下:

1.確診、快篩陽性個案,實施5天居家照護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2.自主防疫期間無症狀,可到校(班)上課;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接觸之同班同學與教師、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如無症狀,可正常上班、上課;如有症狀,以快篩試劑進行檢測,建議配戴口罩;如快篩陽性則應儘速就醫。

3.採實體上課

(1)校園室內環境得自主配戴口罩;惟如健康中心、校車、校園接駁車等比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之規定,仍應戴口罩。

(2)教室及各空間室內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

(3)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落實自主清潔及消毒管理。

(4)表演藝術課程以使用個人器材(樂器、戲服、表演服裝等)為原則,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吹嘴等),不得共用;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

 

學生因疫情之請假注意事項:

1.授課教師可自行選擇線上或實體方式,提供受Covid-19影響而請假之學生,請假當節課程之學習方法,如線上同步授課;或課後上傳授課教材、影片等;或擇日補課輔導等方式。請假學生不可要求授課教師提供特定學習方式。

2.線上或非線上學習方法,僅適用於因Covid-19影響而請假之學生;申請事假、病假、生理假等假別之學生,請依授課教師於課程中請假相關安排,不得要求與因Covid-19影響而請假之學生同樣的學習方式。

學生請假流程請依照學務處生輔組學生請假相關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