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申辦_個資及隱私權聲明

實踐大學教務處註冊課務二組(以下簡稱本組)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第一項規定,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請臺端詳閱:

一、蒐集目的:文件申辦相關服務。

二、個人資料類別:代號C001姓名、地址、電話及E-mailC003身分證字號。本組於蒐集後將依個資法保護臺端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文件申辦完成後,保存三個月。

()地區:單位業務活動區域。

()對象:本組相關業務單位。

()方式:以電子表單方式辦理申請。

四、臺端得向本組書面請求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複製、更正、補充、刪除、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臺端若拒絕提供,本組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臺端文件申辦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