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久大學聯盟113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
❶依據112.1.11.簽訂之優久大學聯盟國內交換生合作協議書辦理。
❷有關優久大學聯盟簽約學校113學年度開放國內交換生申請各系所一覽已公告於官網(連結),報名表如附件,請同學依各所屬學校之規定辦理申請。
❸共同申請條件:
❹國內交換生錄取名單將於113年7月10日公告於優久聯盟之平台活動消息。
❺學生於交換期間仍應辦理所屬學校之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且需依接待學校規定辦理註冊繳費。未依規定註冊繳費者,依所屬學校學則規定應予退學。
❻學生於交換期間不得在所屬學校辦理選課。選修課程之科目及學分數上下限,仍須符合所屬學校規定辦理,並遵守交換學校選課時間及規定。
❼學生應自行負擔住宿、書籍等個人相關支出費用,並遵守交換學校之學則規定。
❽學生若欲於交換期間撤銷交換及返回原所屬學校就讀,需於原所屬學校選課加退選期間申請,逾期不受理。
❾交換期間欲休學或退學者,需先至所屬學校原校區辦理申請,後至交換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❿未盡事宜依所屬學校及交換學校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