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優久大學聯盟113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即日起至5月28日17:00止。

優久大學聯盟113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

依據112.1.11.簽訂之優久大學聯盟國內交換生合作協議書辦理。

有關優久大學聯盟簽約學校113學年度開放國內交換生申請各系所一覽已公告於官網(連結),報名表如附件,請同學依各所屬學校之規定辦理申請。

共同申請條件:

  • 申請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5月28日(週一至週五 8:00-17:00)。
  • 申請文件繳交:繳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至原所屬學校校區註冊課務組。
  • 僅受理113學年度為日間學制學士班大二至大三學生申請。
  • 不受理申請:申請當學期尚在休學期間者、113學年度當學期之復學生

國內交換生錄取名單將於113年7月10日公告於優久聯盟之平台活動消息。

學生於交換期間仍應辦理所屬學校之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且需依接待學校規定辦理註冊繳費。未依規定註冊繳費者,依所屬學校學則規定應予退學。

學生於交換期間不得在所屬學校辦理選課。選修課程之科目及學分數上下限,仍須符合所屬學校規定辦理,並遵守交換學校選課時間及規定。

學生應自行負擔住宿、書籍等個人相關支出費用,並遵守交換學校之學則規定。

學生若欲於交換期間撤銷交換及返回原所屬學校就讀,需於原所屬學校選課加退選期間申請,逾期不受理。

交換期間欲休學或退學者,需先至所屬學校原校區辦理申請,後至交換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未盡事宜依所屬學校及交換學校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