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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結束師生返校上課之注意事項

作者 : 註冊課務二組 發佈日期 : 2020-04-06
清明連假結束師生返校上課之注意事項
109.04.06

一、在教室內上課時,請全程配戴口罩(老師、學生)。
二、請務必落實手部衛生、提高勤洗手頻率,並將手擦乾。
三、連假結束返校的14天內,務必提高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尤其是
  連假期間曾到防疫指揮中心公告之人潮擁擠11個景點旅遊者,需自
  主健康管理14天),如發現身體不適,有呼吸道感染、失去嗅覺味
  覺等症狀者,應請假在家休息、通報學系,並立即就醫。
四、「自主健康管理」與「居家檢疫/居家隔離」不同,「自主健康管
  理」並非禁止到校上課,只要謹守戴口罩,非必要不要外出至公眾
  場所,嚴格的保持社交距離,提高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有症狀
  時,應請假在家休息、通報學系,並立即就醫。有發燒、咳嗽呼吸
  道等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都要明確告知。
五、授課老師應詳實掌握學生出席狀況,以利查核。

教務處註冊課務二組 敬啟
07-6678888轉3120~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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