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師請假(1020316版)

兼任教師因故申請請假、補課、調課(換教室上課)、校外教學,請利用個人校務系統先行登記:

  • 步驟一,申請:校務系統→人事資訊系統→請假系統→線上請假作業→專兼任教師請假暨補調課→請假/調課/校外教學申請。
  • 步驟二,填報補課訊息:校務系統→人事資訊系統→請假系統→線上請假作業→專兼任教師請假暨補調課→補課填報及假單查詢→點選申請日之假單編號進行補課資訊填報。
  • 步驟三,列印表單送相關單位簽核:於補課填報及假單查詢中列印。

防疫期間教師篩檢陽性請假事宜

教務處不定期依本校教師教學活動實施要點辦理教學品質查核,請如實授課並掌握學生出席率。

篩檢結果

授課方式

假別選擇

補課教室選擇

備註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

以線上教學方式授課–原時段同步或非同步授課。

專、兼任教師-【單次調動教室】

OO1-同步線上教學

OO2-非同步線上教學

教職員工於COVID-19篩檢陽性之次日起超過5日,即可到校上課;若第6天後學生或教職員工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建議可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教職員工仍可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

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

請假需檢附相關證明。

另擇日補課,補課方式不限實體授課。

專任教師-【病假】

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

(依補課方式選擇)

兼任教師-【調補課(個人因素)】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

另擇日補課,補課方式不限實體授課

專任教師-【公假】

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依補課方式選擇)

兼任教師-【調補課(個人因素)】

調補課申請疑問者,請洽本校註課二組(076678888-3125)

有相關假別、薪資權益疑問者,請洽本校人資處(076678888-2430)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