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9-1延修生到校註冊注意事項

延修生到校註冊注意事項
一、適用對象:
1. 大五、大六延修生:尚有學分未修習完畢/畢業門檻未通過,應於 109 學年度第 1 學
期繼續完成者。
2. 若您確定已修畢應修課程/符合畢業門檻可畢業,若仍未被列入公告可領取畢業證書
之畢業生名單,請盡速與註冊課務二組查核修課紀錄。
3. 須到校註冊者:尚有學分未修習完畢,辦理選課/註冊繳費/休學/退學,請依已下
辦理事項及時程作業。
4. 無須到校註冊者: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僅校/系訂門檻未通過者,請依以下註冊繳
費 2-2)點辦理。
5. 英文姓名確認:登入校務系統:SB0102-學生通訊資料維護確認英文姓名。
※學位證書為重要文件,請務必上網確認,以免日後護照與學位證書英文姓名不符,
或因拼音疏失產生錯別字母,影響該證書效力,應由學生自行負責,本組不再重新
印製。
二、辦理事項及時程,請詳閱附件。
瀏覽數: